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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天津市:珠海斗门首起医疗领域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宣判
来源 :央广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1-16
央广网珠海1月13日消息(记者郭翔宇 通讯员姬鸿雁 邝占雄)近日,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王某勇、王某英、徐某等人涉恶案一审宣判,以强迫交易罪判处王某勇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其余2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该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斗门法院宣判的首起医疗领域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3月,被告人王某勇开始经营西埔某门诊部后,为获取非法利益,纠集徐某、王某英等人,通过暴力、胁迫、诱骗等非法手段,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王某勇为纠集者,徐某、王某英等人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团伙。其中王某勇作为该门诊部的经营者,负责人员安排、组织分工,在被害人投诉后进行善后等工作。根据王某勇的安排,不具备医师资格的徐某、蔡某对到该门诊部就医的患者,在治疗或手术过程中故意使用手术器械采取各种方式令患者产生难以忍受的疼痛,以暴力胁迫被害人接受高价的“微创手术”。王某英主要负责在蔡某、徐某强迫被害人过程中,劝说诱骗被害人接受高价的治疗项目。为逃避处罚,王某勇还专门聘请两名持有医师资格、执业证书人员,在发生医疗纠纷时到卫计部门配合调查。上述人员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在医疗行业内为非作恶,欺压病患,严重扰乱医疗管理秩序,造成较恶劣的社会影响。
斗门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勇、王某英、徐某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医疗服务五人(次),且造成1名被害人轻微伤,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