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信用中国(天津和平)>>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天津市:内蒙古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听证会
来源 :法制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1-14
法制网讯 记者颜爱勇 通讯员赵静 华春花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库伦旗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未成年人小明(化名)在上补习班的途中捡到一部手机,该手机相册中存有机主的身份证及银行卡照片,于是小明利用这些信息修改了该手机的微信支付密码,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盗窃了机主微信绑定的银行卡内资金4000余元。
检察官在讯问小明时发现,其认罪态度较好。经社会调查,综合案情考虑,小明的主观恶性不强,系初犯、偶犯,无违法犯罪前科,且已经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有悔罪表现,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为贯彻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理念,拟对小明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近日,库伦旗检察院召开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不公开听证会,公安机关、旗妇联、团旗委、法援律师、被害人参加。听证会上,公安机关、小明的父亲及辩护人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各方均同意检察机关对小明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小明说:“我很后悔,以后一定会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要好好学习,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社会。”附条件不起诉不等于案结事了,在六个月的监督考察期间,未检检察官将根据小明本人的性格特征,为其制定一套附条件不起诉的帮教方案,督促、引导和帮助其在监督考验期全面深刻地反思自己的行为,认清危害,明辨是非,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健康回归校园。
文章关键字:
小明
网讯
赵静
华春花
颜爱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