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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天津市:甘肃女大学生租房碰合同“暗礁”获法院判赔
来源 :央广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1-07
央广网兰州12月28日消息(记者孟永辉 王妍)近年来,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为解决人们住房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租房市场“暗礁”众多,黑中介、二房东、乱收费、欺诈收费等侵害租客合法权益等情况频频出现。
因为怕惹麻烦、钱数较小、证据难寻等原因,不少租客选择忍气吞声。近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对该市一起租房定金合同纠纷作出判决,要求被告按照约定向原告双倍返还定金2256元。
女大学生高毅毕业后来兰州工作,因原租住房距离上班地点较远,她一直想搬到更近的地方。今年5月8日,在综合比对了许多租房信息后,她选择了FTD福度公寓在元森玫瑰园11号楼1单元中的一间房,房子很符合高毅的需求,和业务员联系后,她当即支付了1560元定金。“网上照片比较好,我们就看好定好了,我说只住两个月,然后他们只有这个房子最合适,后来我都把定金就是交了。”
5月11日,高毅与业务员咨询签署合同事宜时,对方告知她还需再加1000元用于购买房屋内的四件套等物品才可入住。由于交定金时业务员并未提这1000元,突然加价让高毅很不满意,她拒绝对方要求,想要回定金,但遭到拒绝。“人家给我说他们有个规定,就是要住样板间的人必须把样板间里面的东西给买了,花一千块钱,我就纳闷,问他说为什么要买?他说因为那些东西公司已经放在那,像床上四件套旅行箱牙刷,还有闹钟,真的就是那种不关紧要的东西,然后我说你当时也没有跟我说清楚要买,你要给我退钱,我不租了。”
记者从相关网站了解到,FTD福度公寓是兰州众创空间出租房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品牌,注册于2015年7月,主营业务有:分布式公寓、集中式公寓。累计管理了600间1.5万平米的物业资产。高毅说,自己当时选择福度,也是看重了该公寓所宣传的青年公寓安全环境好。没想到房子没租上,定金也要不回,高毅将此事反映到兰州市工商部门。“工商局那边他们一说跟我有纠纷,那边公司派人带着我看房子,看了几天要么特别小,要么就特别旧,或者是那种一间房子里面有七八个房间,有七八个人合租的那种,我就都不满意。”
定金要不回,福度公寓再推荐的房子也并不符合高毅的要求。在工商部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高毅将兰州众创空间出租房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起诉至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依照双方签订的定金协议内容退还双倍定金。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柴宗海介绍,这是一起典型的关于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在开庭之前,该案还进行了庭外调解,但兰州众创空间出租房屋管理公司拒绝了调解。最终该案开庭审理并于本月12日进行宣判。“经过我们开庭审理以后,查明高毅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兰州众创空间出租有限公司给它找到一个适合的房屋以后,又额外要求高毅掏一千块其他装饰品的钱。这个合同里没约定。根据咱们国家的担保法也好,咱们合同法的规定也好,如果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应当双倍返还。它明显的是出租公司违反合同约定。”
法院认为,从原、被告签订的《租房定金协议》约定内容:房间月租金1560元,租期为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7月15日,可以得出,主合同标的额为3484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く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涉案定金有效部分应为696.8元,故被告应当返还的定金数额为有效定金的两倍加上高毅此前多支付的定金,共计2256.8元。
随后,记者以求租者的名义联系了福度公寓的一名房屋管家,在租房过程中就该事件进行求证,这位管家表示,自己正是这套房屋的主管,但当时经手的业务员并不是自己。“那套房子还是我管的,然后业务员把客户带去看房子去了,那房子之前是我们的样板间,有一千的东西要打包,结果业务员没和客户说,这个已经赔了。”
但高毅表示,该公司在判决后从未联系过自己,自己也并未收到法院判赔的定金,记者致电兰州众创空间出租房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一刘姓部门负责人表示,公司还将继续上诉,具体情况可联系律师。“卖什么东西我们并没有这样做,所以我们会继续走这个诉讼的,具体你得问一下我们律师好吧。”
记者随后致电该公司律师。律师说:“众创公司的主张是,众创公司扣取高毅的定金,是因为高毅没有履行当时和众创公司签的这个租房定金协议,没有在约定期限内签正式的租房合同,有这个违约责任条款,所以高毅应当承担这个违约责任。以众创公司拿到判决书的时间来看,这个上诉期还没有过,所以最终是否上诉还是由众创公司来决定,上诉期是在2020年1月1号到期。”
尽管该案尚未迎来“大结局”,高毅表示,法院一审的判决结果让自己有勇气继续进行维权,和赔偿的金钱相比,她更看重公平正义。“我建议遇到这种事情一定要维护自己。“
据柴宗海介绍,近年来,房屋租赁纠纷在该院民事法庭审理的案件中占比相对较高,大约在30%—40%之间,房屋租赁市场监管力度不足、租赁合同没有强制统一、缺乏租房资金监管等是导致纠纷高发的原因。他建议,无论是出租方还是承租方,都应提高法律认识,用书面证据保护自己。“一定要签订正规的租赁合同,像自行设计这种合同有可能存在权利义务不平等,他把自己的权利设的比较多,把对方的义务设的比较多。所以在签这种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条款。相关的合同、协议保留书面的证据,包括你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给对方交付租金等等一系列都要留有相关的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它是有力的证据。“
此外,柴宗海表示,遭遇不公,可及时掌握证据,并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来有效解决,不要把起诉想象成一件程序困难的事情。“现在咱们国家实行立案登记制, 立案登记的目的就是解决老百姓沟通难的问题,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咱们法院立案。 人民法院就是为人民司法,是掌握公平正义的。”
近日,住建部等六部委发文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要规范住房租赁合同、规范租赁服务收费。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保障住房租赁各方特别是承租人的权益。相信在政策出台和法律武器的双重保障下,租客将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