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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天津市:警告老赖 20万元欠款不履行 无视法律被拘留
来源 :法制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1-02
法制网讯 记者张国强 韩宇 去年,薛某与邢某因农业承包合同产生纠纷,被执行人薛某欠付申请人邢某合同欠款20万元,经辽宁省葫芦岛兴城市法院审判后仍不履行义务,申请人无奈最终于今年七月向兴城市法院申请立案执行。
接收案件后,承办此案的执行法官李冶第一时间了解了案情及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况,发现被执行人薛某住所地在河北省秦皇岛市,这给执行过程中的查人找物带来了一定的麻烦,但也让李法官更加重视此案的跟进,投入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李法官依法向薛某发送了执行通知,并多次联系薛某,但都未能促成薛某依法足额履行义务。在经过网络查控、传统查控未能足额控制薛某的财产的情况下,李法官决定前往秦皇岛市找人。但李法官深知在一个偌大的城市找人非常不易,前期的准备工作必须做足,掌握有效线索至关重要,这也是节省司法资源,确保高效执行的必然举措。在向申请人及相关知情人员了解情况,向河北省当地法官委托调查,并经过多方调查核实后,李法官终于得知薛某系河北省秦皇岛市某单位职工,有了这一线索,找到李某就变得简单多了。事不宜迟,2019年12月9日,李法官带领法警赶赴河北省秦皇岛市,一路打听赶到薛某所在单位,终于找到薛某本人。本以为到找了薛某,其欠付申请人的余款就能履行到位了,但事与愿违,经执行法官耐心劝说薛某无果后,薛某最终被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因身在外地执行,对当地拘留机关地址不太熟悉,李法官及时秦皇岛市海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沟通,得到了积极支持,海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派出人员随同李法官一行人将被执行人薛某送至当地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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