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天津市:注意不要心存侥幸 大连中院强制腾退房屋6300平方米

来源 :法制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2-27

面对法院的腾退公告,被执行人拒不腾退房屋该咋办?今年11月18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拳出击,对位于大连市中山区一处大厦的多层43套共计6300余平方米的房屋展开一场大规模的强制腾退房屋行动,最终顺利将案涉房屋交付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原申请人某资产管理公司与被执行人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判决由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借款本金4600万元及利息等其他费用。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申请人向大连市中院申请执行,后因债权转让,市中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将申请执行人变更为北京某公司。

此案进入执行阶段后,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大厦7-9层、11-14层房屋进行了评估,经过拍卖流拍后,今年1月30日,上述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5935万余元交付给申请人抵偿等值债务。

但是,房屋现场由被执行人占有使用,市中院负责本案执行的曹洪涛法官多次前往劝说,被执行人仍坚持拒不离开。

9月12日,曹洪涛再次前往涉案房屋处,张贴自主腾退公告并向被执行人下达最后通牒,告知其如果不按期腾退,法院将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被执行人置若罔闻,面对法院张贴的腾退公告,直到公告期满,被执行人都未表现出任何将所占有房屋主动腾退的迹象。

“在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我向市中院执行局相关领导汇报,执行局决定对其采取强制腾退措施。考虑到本次腾退房屋面积较大,涉及房屋及屋内物品数量较多,执行局召开了调度会,在充分考虑现场客观因素及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基础上,制定了全面细致的腾退行动的方案。”曹洪涛按介绍。

11月18日下午,曹洪涛按照行动方案带领执行局执行一处二十余名干警前往案涉大厦,根据现场情况和行动方案,执行局干警分成物品清点组、现场秩序维护组、后勤保障组、指挥调度组和突发应急组。各组成员各司其职,将各项物品清点完毕,法警队有序维持现场秩序。在市中院执行局的严格的作风纪律和强大执行力量的震慑下,被执行人只好配合对涉案房屋做腾退处理。

“我们一直坚守在执行现场,经过4小时的连续工作后,终于圆满完成了腾退任务,腾退房屋43间,面积6300余平方米,将涉案房屋顺利交付至申请执行人手中。”曹洪涛介绍说,由于此次腾退工作复杂,隐性矛盾较多,社会影响较大,行动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此次大型执行行动的成功开展,体现了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增强了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信心,也提升整个社会对司法公信力的认可度。

文章关键字: 被执行人 房屋 法院 公告 大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