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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天津市:深圳坪山区法院通过“执转破”让313名员工拿回工资
来源 :法制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2-27
法制网讯 记者唐荣 通讯员于雪 日前,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通过“执转破”程序,协调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垫付深圳市某沃公司系列执行案部分工资,目前已垫付313名员工部分工资共计 ;386万余元。
2019年2月以来,坪山区法院共受理某沃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共317宗,除1宗为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外,其余均为工人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案件,未清偿债权合计1065万元。
经核查,某沃公司于2019年4月底已全部停止经营。根据被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坪山区法院工作人员远赴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查封了某沃公司登记在第三人名下停放在两个停车场内的纯电动轻型厢式货车44台,经委托评估公司评估,评估价格为512万余元。此外,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鉴于某沃公司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数额巨大、申请执行人人数众多,坪山区法院积极沟通相关部门,加快推动“执转破”程序,于2019年8月初将案件移送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
为什么推动“执转破”程序?坪山区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上述车辆评估价格虽达512万余元,但经询问被执行人员工,并参考当前电动轻型厢式货车价格,依照相关规定按照评估价的70%拍卖,仍可能卖不出去,且一旦两次流拍,不但无法变现,而且处分时间会很长,甚至会造成部分员工不理解上访事件发生。推动送破产审查,深圳中院作出裁定受理破产,即可引导申请执行人向区劳动行政部门提出欠薪垫付申请,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垫付,使申请执行人尽快得到部分偿付,同时由破产管理人加快推进查封财产的变现。
在坪山区法院的积极努力下,通过各部门通力合作,9月23日,深圳中院作出裁定受理破产,坪山区法院积极引导申请执行人向区人力资源局提出欠薪垫付申请,同时协调区人力资源局尽快启动垫付工作。
10月25日,区人力资源局在龙田街道办劳动管理办公大楼现场为申请执行人垫付了部分工资。经区人力资源局核算,本次共垫付某沃公司员工313人工资,共计38699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