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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天津市:警示!假离婚假结婚不是落户买房躲债务的“救命草”
来源 :北方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2-12
天津北方网讯:现在夫妻因为落户、购置房产,躲避债务而离婚的现象越来越多,引发了一出又一出的纠纷。
结婚是假 继承是真
王女士为了女儿高考能享受北京的分数线,与丈夫假离婚,约定女儿归王女士抚养,许以重金,跟有北京户口的陈某假结婚,孩子落户北京。双方签署《协议书》约定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各自取得的财产也归各自所有。过了一年,陈某意外身亡,留有二百万的遗产。因王女士与陈某已经登记结婚,故陈某死后,继承人是陈某父母、王女士、王女士的女儿。陈某的母亲以陈某与王女士假结婚及双方签订了《协议书》为由,拒绝王女士及王女士的女儿继承陈某的遗产。
法官释法:王女士与陈某的结婚登记属于自愿,合法有效,双方为合法夫妻。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中关于财产方面的内容,是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财产归属的约定,合法有效,双方各人的财产归各人所有。但陈某的个人财产也属于遗产范围,因其未立遗嘱,应当适用法定继承。因王女士与陈某经过登记结婚,王女士的女儿也在法律上与陈某形成了抚养关系,因此陈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为母亲、其妻王女士、王女士的女儿。此案经过法院审理,考虑到陈某母亲年纪较大,积极为双方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的母亲继承陈某遗产150万,女士、王女士的女儿继承陈某遗产50万。
自作聪明 人财两空
【案例一】张女士和李先生结婚十余年,最近二人所在的城市即将出台限购政策,家庭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六成。为了再买一套房,李先生与张女士提出假离婚,将家里的房产写在李先生名下,张女士净身出户,等购买完房子再复婚,张女士同意了,于是二人去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等二人办完离婚协议,张女士想找李先生一起筹款买房,结果竟然被李先生拉黑了。后来张女士从别人口中得知,李先生在一年前已出轨,假离婚是李先生给自己设下的套,自己受到了欺骗,一怒之下诉至法院,要求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割财产。
【案例二】刘先生1998年开始开办公司,生意越做越大,然而从2014年开始,公司出现亏损,又过了两年,公司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债主纷纷上门要债,有的已经起诉到法院。为了躲避债务,刘先生与其妻杨女士商量假离婚,将二人名下的房产、存款、汽车等财产全部归杨女士所有,自己净身出户,并宣布公司破产,债务无法完全清偿。刘先生为自己的“聪明”沾沾自喜,不料有一天回家发现门锁被换,杨女士声称二人已经离婚,于是将身无分文的刘先生扫地出门。刘先生到法院起诉杨女士,称双方是假离婚,关于财产分配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要求杨女士返还他的财产。
法官释法: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上述两个案件因张女士和刘先生均未能提供对方对其进行欺诈、胁迫的证据,故法院依法驳回二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