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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天津市:警惕职务犯罪 市人民检察院发布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

来源 :北方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2-06

1.日前,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赵明奎(副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明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日前,天津市武清区上马台镇原党委书记陈勇(正处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他人共同侵吞公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性活动,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3.日前,天津市河东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原副主任刘庆昌(正处级)涉嫌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庆昌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4.日前,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正处级干部张会昇涉嫌滥用职权罪一案,由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会昇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以上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分别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

文章关键字: 天津市 受贿罪 赵明 天津港 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