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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天津市:加大力度惩治涉环境资源犯罪

来源 :北方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1-28

天津北方网讯: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天津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据介绍,2016年至2018年,天津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078件,审结2022件。

受到刑事处罚的人中,从事电镀、酸洗、油类清洗

业务的占80%以上,犯罪行为通常为非法倾倒、就地排放污染物,造成水体、大气和土壤污染。

2016年至201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32件,审结130件。278人受到刑事处罚,其中从事电镀、酸洗、油类清洗业务的占80%以上,犯罪行为通常为非法倾倒、就地排放污染物,造成水体、大气和土壤污染。为统一裁量标准和尺度,2018年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生态局等部门会签了《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通过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严格裁判标准、控制缓刑适用、加重财产刑等,基本形成了严厉打击环境犯罪的高压态势,有效发挥了刑罚在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方面的震慑作用。

2016年至201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民事案件1058件,审结1019件。民事案件多为自然人作为原告起诉企业法人。案件类型涵盖矿、林、农等资源类、海洋类、相邻关系污染侵权类等,案由范围不断扩大,社会关注度日益增长。民事审判中,严格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依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促进了生态环境修复改善和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2016年至201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行政案件79件,审结64件。2016年至201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审结1件;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件,审结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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