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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天津市:警惕"假警察" 大爷做理疗被“抓嫖”
来源 :北方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1-28
天津北方网讯:三名男子以60岁以上的老年人作为目标,假扮民警“涉嫌嫖娼”为由对被害人进行敲诈勒索。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河西派出所通过两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工作,破获了天津市滨海新区近10年来首起冒充警察敲诈勒索的案件,并将这一犯罪团伙一网打尽。
老人被“抓嫖” 女儿揭露骗局
“闺女,我到银行了,你赶紧把钱打过来,我着急用钱,过几天还你!”一名70余岁的老人在银行内着急地来回踱步。
“爸,您先别急,遇到什么事儿了?”电话另一端,老人的女儿询问着事情的经过。
“哎,别提了,我去做理疗,结果让警察抓了,说我是嫖娼。要么拘留半天,要么花钱了事。我手头就有1万元,还差2万元呢!我都这个岁数了,可不能进监狱啊!”回想起事情的经过,老人急得直拍脑门。
老人的女儿沉默了一会儿,突然说:“爸爸,您这是被骗了!哪儿有半天的拘留,再说民警执法也得按照程序执法,不可能找您要钱!您就在银行别动,我马上报警。”
2019年3月8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河西派出所接到一起报案,称自己父亲在理疗机构正常消费后被几名假扮民警的男子拦住,以“抓嫖”为由索要3万元“处罚金”。接到报案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据事主回忆,当天下午,自己到一理疗机构消费,消费后,当事主走出理疗机构后,突然被一名男子拦住。对方自称是公安民警,正在辖区内进行“扫黄专项行动”,怀疑事主存在嫖娼的违法行为。说话的同时,这名中年男子掏出了“工作证”亮明“身份”,并告知老人要么接受半日的“拘留”处理,要么缴纳3万元“处罚金”。在对方的威胁恐吓下,老人希望赶紧花钱了事。
作案车辆是租来的 租赁合同被盗
据事主介绍,当时车上驾驶室的男子一直戴着口罩,无法看清其面部特征。由于事主已70 余岁,记忆力不佳且遭受了威胁恐吓,也没记住另两名男子的相貌,无法说清三名嫌疑人的身高体态。民警通过调取案发地点的监控录像,最终查询到了三名嫌疑人使用的作案车辆。监控录像显示,坐在驾驶室位置的嫌疑人十分狡猾,不仅戴着口罩,且将遮阳板放得很低,无法辨认出其面部特征。通过查询车辆牌照信息,民警发现该车辆属于汽车租赁公司。
“当时,合同被偷走了,我们也是后来才找回车子的……”民警在去租赁公司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得知,犯罪嫌疑人在租车时,趁工作人员不注意将租赁合同偷走,租赁公司无法提供嫌疑男子的姓名、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工作人员介绍,有一天公司的保洁人员在做卫生时,发现公司门口放着一张字条,上面写着车辆停放位置,让工作人员自取。嫌疑人以一种另类的方式将车还给了公司。“我们拿到车时都惊呆了,借走3个月的车,被擦得几乎和新车一样!”工作人员介绍。
偷走租赁合同,不出面还车,清理作案工具,再加上有针对性地选择目标,作案时“全副武装”。以上种种迹象表明,这个团伙具备极强的反侦查意识,为躲避警方追查已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办案民警遇上了极其狡猾的对手。
民警三地出击 团伙被一网打尽
办案民警以最原始的侦查方式,对车辆的行驶轨迹进行还原。通过调取车辆三个月内4000多张路口的抓拍轨迹,民警终于发现了一个嫌疑人未进行面部遮挡的截图特写。另一方面,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刑侦支队的民警在对这辆和新车一样的作案工具,进行现场勘察时同样有所斩获,一个名叫马某的男子浮出水面。
据调查,马某有过多次抢劫、敲诈勒索前科,具有极大的作案嫌疑。另一方面,民警在调查马某前科时意外发现,马某在上一次被警方处理时,其团伙孙某与该案中驾驶车辆的犯罪嫌疑人相貌特征一致。马某和孙某上次被警方处理,就是因为冒充公安民警实施敲诈勒索。通过进一步侦查,家住天津市和平区的孙某却在近一段时间内,频繁在滨海新区、汉沽区等有住宿记录,这就证明孙某在案发区域有过生活轨迹,同样具备极大的作案嫌疑。
通过对两名犯罪嫌疑人社会关系的进一步比对,办案民警发现两人都与一个名叫荆某的男子有密切联系。这个名叫荆某的男子是天津市滨海新区人,之前因为盗窃被警方处理。三名嫌疑男子可谓劣迹斑斑,具备极大的再次作案嫌疑,通过调查三人的服刑记录,民警还发现,荆某与孙某为同一期的狱友,三人结伙作案也顺理成章。
由于三名嫌疑人的藏匿地点分别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和平区以及河北省三地,为避免打草惊蛇,河西派出所确定了同抓捕同审讯的方案。在滨海新区公安局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办案民警锁定三人藏匿地点,兵分三路同时出击,于5月16日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狱中合谋 三男子瞄准理疗老人
三名犯罪嫌疑人都有过多次前科,在审讯的前三个小时,几人均一言不发,甚至连姓名都不予交代,拒不配合审讯工作。办案民警以司机孙某作为突破口,将抓拍的清晰截图等完整的证据链条进行展示。在民警强大的心理攻势下,孙某最终吐露了实情。之后,剩下的两名犯罪嫌疑人也纷纷交代了,涉嫌冒充民警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孙某是天津市和平区人,因敲诈勒索被警方处理。孙某在监狱服刑期间,与天津市滨海新区人荆某同为狱友,二人相谈甚欢并结为好友。眼看就要到出狱的日子了,没有一技之长却又好吃懒做的两人一下发了愁。孙某告诉荆某,小偷小摸来钱慢,可以跟着自己去干敲诈勒索的营生。孙某向狱友“规划”未来,聊起自己的想法。
孙某说,可以将作案目标对准光顾理疗店的老年人。老年人腿脚不便,便于控制不会抵抗;同时老年人胆子小,在老年人落单时以民警“抓嫖”为由进行威胁,随后再索取钱财。因为顾及脸面,老年人也不敢选择报警。听了孙某的分析,荆某决定同孙某合作。
出狱后,孙某又拉之前的同案犯马某入伙。三人平时很少联系,作案前一天集合。三人选择汉沽地区作案,分工明确,由当地人荆某骑电动车寻觅街边前往理疗店的老年人,马某前往店内假扮顾客对受害人的一举一动进行监视,孙某驾驶车辆在外接应。受害人落单后,三人一同以“警察抓嫖”为由,将受害人挟持到车内。孙某从网上购买警官证,并套在驾驶证外,以假乱真进行胁迫。
案发当日,三嫌疑人向受害人索要3万元现金。但受害人家中仅有1万元现金,贪念作祟下,三人要求受害人到银行取款。就在受害人到银行取款的过程中,受害人的女儿识破了骗局,并迅速报警,眼见警车驶来,三人驾车落荒而逃,马某打好的算盘也落了空。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滨海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民警提示
民警表示,遇到声称执行公务的民警时,必须让其出示《人民警察证》。警察证内部,上端镶嵌“公安”字样警徽,下端放置内卡。内卡正面印制持证人照片、姓名、所在公安机关名称和警号,背面有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务、警衔、血型、有效期等,且内卡上有多重防伪镭射图案。
假警察虽有一身行头,但其行事方式和公安机关办案程序有诸多差异。冒充警察的案件中有个共同特征,即犯罪嫌疑人都谎称或暗示可以“私了”,真警察不会如此处事。假警无论做什么坏事,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进行犯罪活动。因此其言行举止、职务素质等,均与真警察有本质不同。尤其假警察常常提出“私了”,因此一发现有此行为,就可报警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