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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天津市:四人伪造事故“走保险” 诈骗30余万元被判刑

来源 :北方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1-27

天津北方网讯:为骗取保险理赔款,天津市四名男子合谋伪造了一起交通事故,共诈骗30余万元。经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对四名男子判处刑罚。

蹊跷的交通事故

2016年3月一天,天津市某区一路口附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胡某驾驶自己朋友孙某的车辆在路口掉头时,与钱某的车发生了碰撞,两车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两人当即拨打了报警电话。交警赶往现场处理交通事故,此时两人均坚称是对方的过错。因两人争执不下,交警便认定双方对事故各付一半责任。这时钱某却改口说可以认定为自己全责,由对方车主孙某将事故上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接到理赔电话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随即赶往4S店查看

车辆受损情况,却并未在4S店发现事故车的踪影。

神秘的维修公司

经过一番寻找,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一家私人汽车维修公司找到了这辆奔驰车。该维修公司经理董某已经对车辆进行了事故损失评估,数额在30万元左右。

工作人员觉得事有蹊跷,不认可该维修公司的评估结果。孙某便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后来,孙某胜诉,并从保险公司处获取保险理赔金共计人民币31万余元。

原来是“自导自演”

事件本该告一段落,却突然来了一个大“反转”。2017年10月11日,胡某主动来到公安机关,坦白自己参与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理赔款的犯罪事实。

经过审查,案件的真相终于水落石出,原来这一切都是车辆维修公司经理董某的计划,胡某,孙某,钱某都是他串通好,演的一场戏。案发前,钱某曾来到董某所在的车辆维修公司,意图出让车辆。董某在对车辆进行检查后,得知这辆车上过保险,便给钱某出主意说让该车“物尽其用”,制造一次事故获取保险理赔款。

几天后,董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孙某、钱某陆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董某、孙某、钱某、胡某四人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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