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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天津市:警惕网络直播成为犯罪现场

来源 :法制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1-25

“我是电话哥,专门为你打电话排忧解难的,快来我直播间……”“你店里卖给我的香烟受潮的,给我换,不然我就在你店门口送花圈”。如果你在网络直播平台上看到某位网红主播这么说,会不会产生猎奇心理而点进去观看他的直播?近日,浙江省德清县的王某某借助某直播平台在家中开设网络直播间,多次在凌晨以打电话的形式直播辱骂、威胁、恐吓、戏耍、骚扰他人,从而达到自己吸粉、引导粉丝刷礼物获利的目的。经查,被王某某打电话骚扰的受害群众人数众多,涉及全国10多个省份。在案发后,他一度辩称这些行为仅是“恶作剧”。

点开王某某的视频发现,所谓的枪声不过是音效,叫身边朋友去砸场子也仅仅只有他一人自说自话。就是通过这样博人眼球的方式,王某某迅速吸粉,并拥有了不少“铁粉”。在他的主动要求下,粉丝陈某、汪某某、桂某某等人向他提供了内容,王某某则虚构各种故事情节,在某平台上直播打电话辱骂恐吓被害人张某某、冯某某等人50多次。

“我之前就当成是个恶作剧,没想到会违法犯罪,现在我认罪认罚。”11月7日,被告人王某某、陈某、汪某某、桂某某站在被告席上全部认罪悔罪,并接受检察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德清县检察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对涉案人员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德清县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上述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二年二个月不等,均当庭表示不上诉。

承办检察官朱丽雯坦言,当前网络直播已成为新兴热门行业,零门槛、高收益等特性吸引了一大批从业者,随之而来的行业乱象也给社会治安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无论是网络主播还是普通观众,都应当意识到网络并非是法外之地,网络行为同样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触犯法律底线必将受到严惩。网络主播要意识到自己通过镜头传达出来的内容,都会被无限放大和引起效仿,绝不能为了一己私利,以“开玩笑”的侥幸心理,触碰法律底线,否则结果只能是断送自己的大好青春。

朱丽雯提醒,对于普通观众而言,观看网络直播本是大家休闲娱乐的一种方式,但是恶意泄露他人隐私、借主播之手去打击报复他人,乃至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就涉嫌违法犯罪。普通观众在网上也要遵守法律,绝不能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帮凶,特别是要提高鉴别直播内容的能力,练就一双“火眼金睛”,才能更好地享受网络生活带来的便捷和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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