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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给予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津和财〔2020〕10号)
来源 :市发改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3-24
关于转发《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市级行政事业
单位给予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
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区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给予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津财防控〔2020〕4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津和财〔2020〕10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给予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印发
文章关键字:
天津市
文件
和平区
财政局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