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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第四批学生复课开学的通告(津新冠防指〔2020〕214号)
来源 :和平区发改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5-22
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第四批学生
复课开学的通告
根据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经市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我市2020年春季学期第四批学生复课开学安排通告如下:
一、6月2日,全市小学一、二、三年级及特殊教育学校同步复课开学。
二、6月2日,全市公办幼儿园开园;6月2日起,民办幼儿园(含托幼点)经所在区核验同意后,可自主选择开园时间。所有家长均可自愿选择幼儿是否到园,幼儿园为选择本学期暂时不到园的幼儿保留学位。
三、6月2日起,校外培训机构可向所在区提出线下开班申请,经所在区有关部门核验合格后可有序恢复线下培训。
四、复课开学前,应继续按有关要求扎实开展线上教学工作。
五、各有关学校、幼儿园要精准有效做好复课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筑牢校园防疫阵地,确保师生安全健康。
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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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