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信用中国(天津和平)>>企业复工复产专栏>>企业复工复产参考资料
关于印发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旅游景区复工营业工作指南的通知(津新冠防指〔2020〕154号)
来源 :和平区发改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3-24
关于印发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旅游景区复工营业工作指南的通知
市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各区防控指挥部: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不断巩固和拓展。为确保我市旅游景区依法依规复工营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旅游景区复工营业工作指南。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强化督导检查。要参照工作指南,加强对旅游景区疫情防控的规范指导,督促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防控具体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做好防控管理,坚决杜绝疫情传播扩散。
二要积极有序推动。要根据疫情形势,认真做好科学评估,稳妥有序推动旅游景区复工营业。要组织各单位认真学习防控指南,加强防控措施培训,做好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要主动管理服务。要持续跟踪各旅游景区复工运行情况,对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督促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落实的责令停业整顿。要注重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和信息。
市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旅游景区
复工营业工作指南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和我市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本工作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符合有关要求的旅游景区复工营业和卫生防护工作。
二、落实防控责任
1.加强疫情防控。根据分区分级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情况,全市16个区均调整为低风险地区,在有序恢复开放旅游景区的同时,仍要坚持疫情防控不松懈,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和体温检测设备要落实到位,消毒用具备足备齐。
2.明确防控职责。市、区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督促帮助指导景区做好各项防控工作。景区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应建立防控制度,做好员工信息采集。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根据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全面统筹落实本景区疫情防控与复工营业工作。
3.制定工作方案。要根据工作指南,实行“一景一策、一景一案”原则,制定景区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明确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并开展演练,确保有效实施。
4.景区要与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制定疫情紧急处置预案。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室,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启动预案,及时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5.加强景区开放的准备工作。在景区入口张贴“津门战疫”二维码和提示游客主动出示“健康码”的宣传单和宣传标语。重点对公共场所、设备设施、游览安全等重点区域或环节开展体检式检查,确保安全开放、安全游览。
6.将疫情紧急处置预案和防控知识纳入员工培训内容。景区开放前,通过员工QQ群、微信群或单位内网等途径,完成全员培训,加强应急演练,使每位员工到岗就能做到应知应会并具有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
7.落实疫情防控与景区开放所需的备用资金和防控用品等资金和物资保障,确保满足疫情防控和景区开放的需要。成立专门的消毒小组和督查小组,负责景区内各区域的每日消毒和检查落实工作,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8.加强办公场所、员工餐厅等通风换气,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使用空调系统的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进行通风换气,员工的办公和用餐距离保持1.2米以上。做好公共场所、办公场所和员工餐厅等的消毒工作。
9.加强群防群控。强化与属地的防疫、公安、文旅等部门联动,对游客不配合体温检测、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要予以制止和劝导,对明显违反防控规范的游客或有关行为,第一时间联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三、场所管理
10.景区开放实行网上实名制预约购票等限流措施,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确保游客间距达到1.5米以上。室内活动场所暂时不开放。
11.室外(封闭式管理)景区入口实行游客扫“津门战疫”二维码或出示“健康码”进入,利用红外线测温仪或其他温度计对游客进行体温测量并登记造册。
12.室外(开放式管理)景区根据属地联防联控要求设立卡口,实行游客扫“津门战疫”二维码或出示“健康码”进入,利用红外线测温仪或其他温度计对游客进行体温测量并登记造册。
13.景区游客服务中心每天根据客流情况及时进行消毒,并放置“本中心已消毒”告示牌。为游客免费提供使用的拐杖、轮椅、雨伞、电子语音导游设备等物品,做到“一客一消毒”,并粘贴“已消毒”字帖。
14.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应备有75%的酒精棉球或其他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游客使用。电子触摸屏每天用75%酒精棉球擦拭消毒不少于4次。不得在游客服务中心内存放酒精,在严格按照技术规定做好酒精使用的同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15.景区医务室配备一次性口罩、消毒液、医用体温表等医用物资。医务人员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保持室内卫生,及时通风、及时消毒。
16.景区缆车车厢、游船、电瓶车等内部交通工具尽量减少使用,如需使用,每趟(次)必须消毒,采取隔位就坐的方式控制乘坐人数,保证游客间距。
17.强化景区停车场防控和消毒管理,团队和自驾车辆实行分区停放,车辆隔位停放,引导分散下客按指定入口入园。
18.景区垃圾箱(桶)至少实行“一日两清理两消毒”制度,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
19.景区公共卫生间通风良好,卫生设施完善,配备洗手液、一次性擦手纸,确保供水正常和烘手机正常使用。坐、便池、洗手台、把手等部位清洁后用消毒水消毒,地漏每天用消毒水冲洗。
20.景区内的购物商店等服务场所要严格落实《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超市菜市场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津新冠防指〔2020〕82号,可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查询)相关要求,并加强通风换气,营业期间保持门窗敞开,每天至少进行两次严格消毒。关闭室内的娱乐场所。
21.景区内游客参与性使用的娱乐设施或接触的物品和设备表面,均须用消毒液或75%酒精棉球等擦拭消毒,做到“一客一消毒”。
22.加强景区内动物的防疫工作,禁止游客与动物的直接接触。景区内开放型购物市场严禁出售野生动物和活禽,加大卫生清整和消毒力度,不留死角。
23.景区内的餐馆、茶室应具备自然通风,并保持机械排风设施运行正常;关闭没有新风设施或自然通风条件的包厢。
24.景区内酒店严格落实《关于印发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引导居民生活服务业有序开业复工的通知》(津新冠防指〔2020〕100号,可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查询),实行可控有序开放,严格落实属地防控措施。客房落实“一日一消毒”、“一客一消毒”制度。科学控制入住宾客数量,确保防控能力与接待能力相匹配。中央空调坚决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使用。
25.景区内酒店加强对公共场所管理。酒店大堂或餐厅禁止聚众,游泳池、健身房、娱乐场等场所暂时不得开放。
26.景区内酒店、餐馆、员工餐厅菜单要“一客一消毒”,禁止聚餐,实行分餐模式,餐桌间距、人与人间距保证在1.5米以上。
27.景区内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客房、餐饮、厨师等一线服务人员,每次上岗前必须洗手、消毒和戴口罩,厨师全部佩戴专用防护面罩上岗。
28.景区内酒店、餐馆、茶室可以提供一次性餐具、茶具和洗涮用品,小毛巾等须经过有效消毒处理。一线服务员制服须每日清洗、消毒和更换。
29.景区内酒店、餐馆、茶室的厨房卫生、器具、食品保存等应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进行分类摆放,各类用具及时消毒,餐饮垃圾坚持一餐一清、日产日清,强化垃圾防疫处理。
30.景区内酒店、餐馆、茶室的各类食材原料必须检疫合格,禁止采购野生动物。外来人员(含供应商)实行非接触性配送,并建立供货单位送货人员体温检测登记台账。
四、员工管理
31.加强健康监测。要切实掌握员工流动情况,对来自高、中风险地区的人员,按防疫部门的要求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对来自低风险地区,且无可疑症状及无病例接触史等风险的,凭“健康码”绿码可以安排上岗。指派专人对进出景区和宿舍的所有通道进行严格管理。使用指纹考勤机的单位应暂时停用,改用其他方式进行登记。员工每次进入单位时,应在入口处扫“津门战疫”二维码或出示“健康码”并监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所有员工必须佩戴口罩上岗。
32.实行健康状况报告。坚持“全覆盖、零疏漏”,建立员工身体健康档案,实行“一人一日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强化员工健康日监测制度。员工在岗期间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当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及时汇报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
33.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性活动。严格落实员工日常管理“四个不”,即不集中会议、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不集中就餐,减少人员聚集的活动。引导员工在使用通道、电梯、楼梯、吸烟区时有序排队,并保持适当间距。员工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
34.加强员工集体用餐管理。食堂工作人员进出应按规定进行登记测温扫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工作时间必须全程佩戴防护面罩,每日定时检测,进行健康状况排查并做好登记。实行错时就餐制度,分散就餐,避免人员密集。排队取餐时应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间隔;用餐时应尽量单人单桌且朝一个方向就坐,人与人之间距离至少保持1.2米以上。
35.指导做好个人防护。采用多种形式加强景区开放后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员工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性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人员密集的地方,应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印发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的通知〉的通知》(津新冠防指〔2020〕30号,可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查询)要求,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五、游客管理
36.景区实行游客网上实名制预约购票。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各种手段全面掌握游客基本信息,以便高效追踪管控。提示来自重点疫区的游客主动填写《游客健康状况登记表》。
37.严格执行扫码入场。在景区入口张贴“津门战疫”二维码,安排专人提示游客扫码或出示“健康码”,经景区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景区要安排专人引导、辅助不会操作的游客进行扫码和登记。
38.实施游客体温检测。在景区入口设置专人对每位游客进行测量体温并登记,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39.所有游客应当佩戴口罩。安排专人提醒游客在进入景区之前佩戴口罩。不戴口罩的游客,可以拒绝其进入。
40.严格控制游客流量。当景区内游客总量达到限额人数时,停止其他游客进入。对门口等待的游客要维护好秩序,有序排队等候入园,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游客聚集。
41.加强宣传引导。在景区入口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通过视频滚动播放或张贴宣传材料等方式,提醒游客遵守相关防控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并公布景区临时隔离室具体位置、电话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电话。
附件:各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方式
附件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方式
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65309198 传真:83882378
邮政编码:300456
邮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
天津市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日间电话:23337800,23337801 夜间电话:23337800
邮政编码:300070
邮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42号
天津市河西区文化和旅游局
日间电话:23278815 日间传真:23278815
夜间电话:23278092
邮政编码:300210
邮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兴道386号
天津市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26296133 传真:26296133
邮政编码:300143
邮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84号
天津市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
日间电话:24125574 日间传真:24125574
夜间电话:24126402
邮政编码:300171
邮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29号
天津市南开区文化和旅游局
日间电话:27631800 日间传真:27630596
夜间电话:27631800
邮政编码:300110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87号
天津市红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日间电话:86516981 夜间电话:86516981
邮政编码:300131
邮寄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01号
天津市东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日间电话:58601908 夜间电话:58601919
邮政编码:300300
邮寄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3号
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
日间电话:27914501 夜间电话:27393579
邮政编码:300380
邮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府前街5号
天津市津南区文化和旅游局
日间电话:28391287 夜间电话:88732579
邮政编码:300350
邮寄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红旗路
天津市北辰区文化和旅游局
日间电话:26838266 夜间电话:26827658
邮政编码:300400
邮寄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文化中心金玺大厦1号楼
天津市武清区文化和旅游局
日间电话:29342567 日间传真:29302399
夜间电话:29334727
邮政编码:301700
邮寄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东道18号
天津市宝坻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29241987
邮政编码:301800
邮寄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政融街(原房管局三楼)
天津市宁河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69591913 传真:69562728
邮政编码:301599
邮寄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文化路12号
天津市静海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28942561 传真:28918130
邮政编码:301600
邮寄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津德路18号
天津市蓟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29142045
邮政编码:301900
邮寄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城关镇中昌北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