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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开放服务工作指南的通知 (津新冠防指〔2020〕142号)
来源 :和平区发改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3-16
关于印发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开放服务工作指南的通知
市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各区防控指挥部:
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要,稳步做好我市室外体育健身场所疫情防控和开放服务相关工作,现将《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开放服务工作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压实防控主体责任,提升疫情防控意识,按照工作指南要求,加强对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开放的规范指导和政策解读,制定具体防控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坚决杜绝疫情传播扩散。要严格做好人员限流,认真做好科学评估,准确计算限流人数,设置人数限制标示,加强人员密集区域疏导,实行预约制、总量控制、分时分流等限流措施。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力度,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督促立即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坚决关停整顿。
市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开放服务工作指南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组织我市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实施疫情防控,稳步做好开放服务相关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要,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强化属地管理,分区分级恢复。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开放服务工作实行属地负责管理制度。要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稳妥有序组织辖区内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开放服务。低风险地区要有序推动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开展开放服务工作;中风险地区要依据防控形势发展,逐步推动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开展开放服务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坚持防疫措施。室外体育健身场所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开放服务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预案,明确人员职责和措施办法,根据各区防控指导意见及时进行调整,确保安全。各区体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各区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开放服务工作,“一场一案”、科学精细对各类室外体育健身场所进行规范指导,精准施策。
(三)加强监控监管,做好跟踪服务。各区要组织体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和街道(乡镇),对疫情防控期间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开放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持续跟踪服务,实时掌握开放服务情况,督促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消毒消杀等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落实的要责令停止开放服务。市体育局所属室外体育健身场所要严格服从属地防控指挥部部署要求,稳妥有序做好开放服务工作。
二、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开放服务要求
室外体育健身场所主要包括经属地批准开放服务的各类室外体育场、球场及体育公园、社区(行政村)健身园、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等户外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开放服务的具体要求如下:
1.严格按照各区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有序组织恢复开放服务。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体育场地面积、运动区域空间,采取分区域、分时间、分阶段服务,有效控制锻炼人数,杜绝出现人员聚集。
3.要对锻炼者进行“津门战疫”扫码、“健康码”亮码和体温检测,禁止发热人员、疫情期间回国居家隔离未满14天人员和处于隔离期人员进入场地。
4.严格按照各区防控指挥部对公共场地设施管控和消毒消杀标准、次数、范围等要求,全面做好场地器材的管控和消毒消杀。要根据器材使用频率、密度等实际,重点做好锻炼者手部接触器材部位的定时消毒消杀。
5.指导督促锻炼者做好个人防护。锻炼者之间要严格保持1.5米以上间距,不应同时使用同一器材进行锻炼。咳嗽或打喷嚏要用纸巾或胳膊肘遮掩口鼻,并要勤洗手,吐出的痰等分泌物必须用纸巾包裹,及时放至指定地点并洗手。
6.疫情结束前,在室外健身场所的活动应以健身类活动为主,不宜开展人员聚集度高、身体密切接触、对抗性强的体育项目。
7.健身场地要在显著位置设置疫情防控宣传提示牌,对锻炼者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提示。
三、员工管理
(一)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组织开展各类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员工专项培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督促员工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场所;应按照《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和使用技术指引》要求,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二)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报告。室外体育健身场所要按照各区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要随时掌握员工出行轨迹等情况,对有湖北旅居史的,实行集中隔离14天,对有其他省份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14天,并每日进行至少2次体温检测。员工进出要检测体温,出现发热或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时,要及时报告,就近至发热门诊就医。
(三)减少员工聚集。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等方式工作。加强员工用餐管理,实行错峰就餐,分散用餐。减少召开会议,必须召开的要缩短时间、控制规模,参会人员佩戴口罩并保持安全距离。
四、场地防控
(一)防护物资配备。室外体育健身场所要配备口罩、手套、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护物资,为员工和锻炼者提供必要防护保障。
(二)加强清洁消毒。室外体育健身场所所有区域要定期消毒。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用于投放使用过的口罩,并及时清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通过设置提示牌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和锻炼者充分了解掌握疫情防控、个人防护知识和要点,自觉增强防控意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四)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可视情况实行实名预约服务,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对每日入场人数进行总量控制。原则上不举办线下讲座、培训、演出、比赛等人员聚集活动。
五、应急处置
室外体育健身场所要建立完善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把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的,要立即配合疾控部门开展人员隔离、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等工作,并暂时关闭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