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红桥区召开《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推动部署会议

来源 :天津文明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5-19

510日,红桥区召开《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推动部署会议,进一步推动各相关部门依法履职、落实责任,切实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区委副书记、区长陈宇出席并讲话,区领导蔡宁、张金丽、密松、刘成哲参加。

会议指出,《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法治建设成果。近年来,全区各部门、各单位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扎实开展创文创卫相结合,坚持舆论宣传引导与执法监督治理并举,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细化配套措施,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有了明显提升,以法治力量推进城市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一些不文明顽疾依然存在,还需要积极探索有效的破解办法和长效机制。

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履职尽责,不断提升我区贯彻实施《条例》的质量水平。一是进一步增强执法刚性。各执法部门要全面压实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手段,敢于较真碰硬,加大执法惩戒力度。要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措施,不断优化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通过诚信体系建设让影响城市形象的不文明行为受到惩戒。要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充实一线执法队伍,充分发挥新组建的综合执法支队作用。要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基层执法人员履职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要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提高执法效率和效果。要充分发挥新执法监督平台的监督主渠道作用,有效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了解掌握各单位执法情况。要高度重视执法数据归集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地上传执法数据信息,主动接受监督。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要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的优势,打造更多公众喜闻乐见的《条例》宣传作品。要重点做好教育卫生系统、街道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分类宣传,确保做到分众化、全覆盖。要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充分发挥志愿者在《条例》宣传引导、动员群众方面的积极作用。要大力倡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围绕节约粮食、文明用餐、低碳生活、绿色出行、垃圾分类、节约水电气暖资源等内容开展深入持久宣传,以《条例》的贯彻实施推动形成崇俭抑奢的社会文明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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