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天津南开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

来源 :天津文明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4-23

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事件频繁发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南开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件案件,对高空抛物、坠物行为依法给予严惩,用正向价值引领社会风尚。

在该案件中,公某某饮酒后,在其住所内向紧临的公共道路抛掷菜墩、酒瓶、砖头、墩布把、凉席等杂物,将停放在道路旁的一辆汽车砸坏。法院生效裁判认为,公某某故意高空抛物,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安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公某某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取得受害人谅解的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可以对其从轻处罚、从宽处理。根据公某某犯罪的事实、情节、悔罪表现及社区评估结果,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被告人公某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本案系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后,天津首例因高空抛物入刑的案件。南开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预防、规范、惩罚功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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