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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推动严重失信主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来源 :信用天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2-26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信用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平区结合工作实际,针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大力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按照区领导批示要求组织开展约谈,确保相关工作衔接有序、按期完成,并将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纳入法制政府建设工作。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区诚信办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和平区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目标、范围、措施和信用修复渠道。统筹推进全区14个领域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对名单内276家严重失信主体开展重点约谈,并将约谈情况记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

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区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专项治理机制,统筹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商会等多方力量,加强沟通配合,有力推动工作落实,确保了专项治理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二、结合区情实际,创新工作招法

一是按照行业分类开展约谈。依据国家发改委下发的《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企业清单》,明确两类市场主体治理范围,建立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企业、重大税收案件相关企业约谈台账,会同区法院共同制定《约谈记录表》样例模板,确保约谈工作依法依规,约谈记录准确合规。

二是健全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在约谈治理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整改措施,深入开展失信惩戒,依法做好市场主体异常名录管理。对未按照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未在责令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或者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会在市场主体公示系统标记为警示。

三是量身制定约谈措施。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部门优势,通过比对企业登记联系电话、年报联系电话和工商联络员电话等方式与失信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对能够取得联系的失信市场主体,认真分析研究失信原因,制定“一企一策”,拟定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流程,督促其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消除不良影响,有效保证约谈工作质量。

三、结合部门实际,进行经验总结

一是文明执法约谈。在依法依规执行的前提下,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特别是企业法人在疫情下的经营困难,对无法立即履行的执行人,督促其提出明确具体的解决方案,并主动与相关债权人协商,促成双方和解。

二是创新信用修复机制。以开展“大服务大招商”暨“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为契机,在畅通信用修复渠道上不断创新招法,优化服务,持续为企业做好信用修复。通过活用“双公示”信用信息,对于处罚公示期满且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市场主体,主动联系告知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并提供全程培训指导,助力市场主体重塑信用。


文章关键字: 信用 领域 质量 主体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