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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法院开展“夏季猎赖”专项执行行动
来源 :天津和平区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6-18
为扎实推进执行工作,坚决打击逃避、抗拒执行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和平法院于6月17日开展“夏季猎赖”专项执行行动。
和平法院领导班子对行动进行周密部署,统一谋划、现场指挥。
17日早6时,参加执行行动的执行干警和法警门前列队,整装待发。执行局局长董韬在执行队伍前进行了简短动员后,一声令下,率队向执行现场进发!执行队伍兵分两路, “突袭”“老赖”,拘传4名被执行人。同时,邀请天津政法报记者全程跟踪报道。
拖欠工资终被依法拘传
7时34分,执行一组到达河东区某小区,通过被执行人杨某某家庭住址信息,找到其住所地,通过现场调查发现,该处为其父母住所。经过释法说理,其父母告知执行干警杨某某现居住在河东区另一小区,在得知这一线索后执行干警火速前往杨某某现住所。
杨某某为天津某房地产经纪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为该公司股东兼总经理,因劳动争议拖欠工资,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二人,但均未回复。7时58分,执行一组到达被执行人杨某某现住所,成功找到杨某某及刘某某,将二人拘传回院。
“狡兔三窟”难逃强制执行
6时55分,执行二组抵达河东区某小区,但未找到被执行人沈某某。
7时15分,执行二组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第二处地址,河东区某小区被执行人沈某某姐夫家中,通过电话联系到被执行人沈某某。经多次询问,沈某某不情愿地说出了现住址,但声称自己并未在家。
7时52分,执行二组到达沈某某住处,在小区内发现了正在遛狗的被执行人沈某某。沈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诉至和平法院,判决生效后一直逃避履行还款义务(4万余元),执行法官通过多种方式联络未果。待沈某某回家简单收拾后,执行法官将其带上警车,拘传回院。
15时,被执行人沈某将4.4万元归还,案件执行完毕。
铁腕执行不容蒙混过关
8时43分,执行二组开始查找一起侵犯商标权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韩某。韩某经营的某某酒业销售中心因销售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被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其停止销售该商品并赔偿原告3万元。因韩某拒不履行,法院决定对其强制执行。执行二组接到相关线索后,到达韩某两个住处及附近菜市场,均未找到此人。
9时37分,执行二组到达红桥区某酒业销售店。店内实际经营人员始终不愿透露韩某去向,因其拒不配合执行,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将其传唤至院内配合调查。
13时08分,该店经营人员通过手机转账将2.5万元执行款归还,案件执行完毕。
结语
执行中,全体执行干警、法警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互相配合,密切协作,统一行动,此次执行行动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充分精简人员、做好防护措施,坚持依法严格公正执行。当天共派出干警30余名,出动车辆4辆,拘传被执行人4 人,传唤被执行人15人,对两处被执行人房屋进行搜查,在搜查过程中,被执行人均履行了义务。执行结案16件,涉案金额286万余元, 此次执行行动圆满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