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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中心 关于开展“信易租”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 :信用南阳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3-29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创建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在全市营造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浓厚氛围,让信用好主体更加容易获得便利优惠的公共租赁住房服务,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探索开展“信易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探索开展守信激励创新试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公共租赁住房“信易租”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公共租赁住房“信易租”可以通过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共同对公共租赁住房租户(以下简称“租户”)进行市场信用评级和公共诚信评价,形成全信用评价,供相关部门为“租户”提供租赁服务时参考使用。让信用好的“租户”享受更便利的申请服务,享受更低的租赁押金或免押金,享受更便捷的租赁手续办理等,实现“信用越好,租赁越容易”。
推进我市“信易租”试点工作,有以下两点预期效果:一是提高了“租户”质量。因“租户”在申请公租房之前,必须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租户”进行市场信用评级和公共诚信评价,形成全信用评价,解决了信息不对称,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帮助相关部门选择可靠“租户”提供了参考,规避租赁中潜在的信用风险。 二是吸引更多公共租赁住房租户。通过各种媒体和会议,加强对“信易租”的宣传,营造“信用有价”的信用氛围,吸引更多守信租户,帮助他们实现“住有所居”的梦想。
二、工作目标
通过“信易租”试点工作,降低尽调成本,降低违约风险,促进公租房租赁服务更加便捷;拓展守信激励场景,对守信主体强化正面激励,形成守信有益的价值导向,促进社会公众主动守信。2019年,要率先在公租房受理工作中先行开展“信易租”试点。2020年,在总结提升的基础上报请市住建委将“信易租”工作经验拓展到全市中心城区公租房范围。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畅通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和市信息中心做好沟通对接,尽快拿出明确信用信息共享共用的范围、规范、途径和方式的工作细则,实现各信源单位“信易租”数据的统一归集和及时推送。要及时统计“信易租”的相关情况,并反馈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降低租赁风险。
(二)制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依托市信用信息平台,设计科学的指标数据模型,对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的个人信用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实现对其信用等级的分级分类评价,为提供公租房租赁服务时,评估“租户”信用状况提供参考依据。
(三)创新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应用。要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信易租”信用等级评价运用机制,明确每个信用评价等级享有的政策。对信用评价等级高的“租户”,由信用服务机构联合中心向守信“租户”提供各项便利服务,如:资格申请时可先容缺办理,参与摇号前补齐相关材料;提交婚姻证明时,可以出具个人承诺书;在分配入住时可减免租赁押金;在有条件实施轮候情况下可以优先轮候等。同时,加强探索创新,优化服务方式,开发公共租赁住房“信易租”申请的互联网或移动端入口,充分利用信用河南、信用南阳、芝麻信用等载体,方便市民授信用信。
(四)强化风险控制。要建立覆盖租前租中租后的一体化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监测预警和提前干预,要及时统计公共租赁住房“信易租”中的实际情况,切实降低租赁风险。建立风险共担机制,探索建立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共同参与、共担风险的合作模式。
(五)建立数据安全保护机制。公共租赁住房“信易租”数据传输和接收单位要签订信息保密协议,明确信息保密义务和责任;要建立系统日志,完整记录数据访问,操作等信息,避免越权操作;要加强数据共享传输的技术保障,提升数据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除依法依规可向社会公开的数据外,公共租赁住房“信易租”数据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应当获得个人授权后方可查询、加工、分析和使用。要以《南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为依据和准绳,强化信息安全保护和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对违反规定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四、保障措施
要做好宣传总结。对通过公共租赁住房“信易租”试点获得信用租赁的个人进行典型宣传和跟踪报道,增强政策知晓度,在全市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及时总结公共租赁住房“信易租”试点工作中的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