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作者 : 来源 :中国发展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9-08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王敏报道6月19日,“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奖惩监管系统”正式启动。启动会上,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正辉出席会议并介绍了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李正辉介绍说: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牵头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过多年努力,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工作推动情况:

  一是信用制度建设基本完善。市政府于2015年6月印发《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全面部署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四大领域信用建设各项任务,并印发“任务分工”,明确12大类、126项具体措施。市政府办公厅于2015年11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意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5月联合印发《天津市关于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制定实施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市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5月印发《天津市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按照国家要求,我市还陆续制定印发了政务诚信、个人诚信、电子商务诚信、实名登记制度等4个信用建设领域的实施方案。应该说,信用制度的框架已经建立。

  二是信用信息共享全面开展。2015年12月,“信用天津”网站上线运行,这是我市社会信用政策对外发布、信用成果对外展示、信用信息对外查询的综合门户网站。同年底,我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初期信息推送功能上线,与国家平台实现对接,满足了国家信息共享交换的要求,是全国首批与国家平台连通的省市之一。当前,我们正按照“全面收集信用数据、全面共享信用数据、全面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全面打造全市信用大数据中心”的要求,加快完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计划于6月底前上线试运行。

  三是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建立了我委、市审批办、市法制办、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参加的“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基本实现了我市“双公示”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建立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成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排名位居全国前列。

  四是开展信用建设其他重点工作。积极开展信用建设试点示范,推荐和平区申报全国信用示范城市(区),获得“守信激励创新奖”。大力推进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完成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全面启动涉金融领域、电子商务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共建,在信用信息共享、信用奖惩联动等6方面加强合作共建。推进各区信用环境建设,推动各区建立健全组织推动、资金保障、规划实施等体系。推动信用服务市场发展,在我市初步形成了信用评级、信用担保、信用征信、信用登记等多种业态并存发展的良好格局。加强信用宣传,利用新闻媒体、户外广告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诚信宣传。

  二、下一步工作:

  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做实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二是加快推进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全面建成全市统一、全面覆盖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三是加快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推动落实政务诚信、个人诚信、电子商务诚信、实名制等四个文件。四是继续推进政务领域、涉金融领域、电子商务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工作。五是以信用平台为依托,推动和平区开展“守信激励创新”,在“信易贷”“信易租”“信易行”“信易游”“信易批”等“信易+”方面率先探索创新,总结经验,适时在全市推广。六是进一步加强信用宣传,努力在全市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会上,李正辉副主任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提问1:天津市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李正辉介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个重要抓手就是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提出“加快推进各部门、各领域的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实现部门之间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此后,我市紧密围绕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共用,开展了如下工作:

  2015年7月,国家部署了推进各类信用信息的归集与共享,我市随即启动相关工作,建立了信用信息归集共享长效机制,及时归集全市行政处罚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2015年底,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具备了向国家平台推送信用信息的功能,并与国家平台实现对接,是全国首批与国家平台联通的省市之一。同年底,我市开通了“信用天津”网站。目前,我市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累计向“信用中国”网站报送信用数据超过100万条,向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信用数据2200多万条。为加快实现信用信息的全面归集共享,我市正在按照全国信用平台“一体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实现信用信息全面归集共享、信用报告查询、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联合奖惩、信用修复与异议处理等相关功能。

  下一步,我市将加快形成“全市统一、全面覆盖”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扩大信用信息归集范围,推广信用应用,更好发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枢纽作用,运用信用手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形成“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记者提问2:天津市在信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

  李正辉介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牵头,组织制定实施了一系列信用制度,为营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主要包括:

  一是市人民政府2015年6月印发《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全面部署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大领域信用建设各项任务;市政府办公厅2016年1月印发“任务分工”,明确12大类、126项具体措施。

  二是市政府办公厅2015年11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意见》,指导推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目前,增量公示和存量转换的信用代码已全部在“信用中国”网和“信用天津”网进行集中公示。

  三是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2017年5月联合印发了《天津市关于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制定实施督查考核工作方案,推动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

  四是市政府办公厅2017年5月印发《天津市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加强实施保障三方面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

  五是市政府2017年9月印发《天津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和任务以及健全保障措施四方面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六是市政府办公厅2017年8月《天津市贯彻落实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及措施、工作保障三方面工作,进一步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

  七是市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责任分工》,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

  八是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天津市政务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天津市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责任分工》、《天津市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大力推进政务领域、电子商务领域、涉金融领域等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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