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经营承诺示范店:物美杨柳青二店

来源 :转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9-26

物美集团是国家重点扶持培育的大型零售企业集团。自1994年在京率先创办物美综合超市以来,秉承“发展民族零售产业,提升大众生活品质”的经营宗旨,以振兴民族零售产业为己任,在零售百货连锁超市领域辛勤耕耘,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集团在2003年进入天津零售市场,并于2006年进驻杨柳青镇,开办了西青区第一家物美大卖场,随后于2013年7月物美名众广场店盛大开业,再一次促进了区零售行业的发展。卖场坐落在杨柳青主干道柳口路与尊美街交口,营业面积12430平方米,员工百余人。卖场分为四层,一二层为商店街,聚集了恒信家私等大型知名品牌商铺,有餐饮、游乐园等休闲购物场所多家。三四层为超市,四楼主营百货类商品,三层经营食品、生鲜商品,全店经营品类20000余种,是杨柳青地区休闲购物游玩的重要商场之一。

自开业以来,物美超市一直遵循诚信为本的经营方式。坚定诚信建设原则:

1、主体平等、信义一致原则。

2、诚实无欺、信息公开对称原则 。“诚实”的一个最起码的要求是“货真价实”。“货真”,即生产者必须给消费者提供合乎规格的产品,商品的经营者也必须给顾客提供符合规格的产品;“价实”就是要明码标价,合理定价,等价交换。广告宣传中要给消费者提供真实的商品信息。

3、讲求信用、有诺必践原则。

4、信守合同、如实履约原则。针对诚实无欺、信息公开对称原则,物美集团在2012年开始逐步完善诚信经营标准体系建设工作、人员培训工作、风险防范工作及质量与食品安全会议通报制度。

门店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以诚信为理念,快速积极为顾客处理日常投诉。设立了顾客意见箱以及顾客意见反馈平台,门店及物美总部同时跟进,24小时内回复顾客意见,第一时间为顾客解决问题。服务过程中遵循五项承诺:

承诺一:接到国家质检公告的不合格商品信息两小时内下架。

承诺二:卖场货架内所有销售的商品无变质、无过期。

承诺三:除内衣、洗护发、化妆品、烟酒等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商品无条件退货。

承诺四:卖场有未开收银台的情况下,收银台排队不超过5人。

承诺五:收银员服务用语,开始收款说“您好”,收款结束说“谢谢”或“欢迎再次光临”。

与此同时,门店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把诚信放在首位,建立健全顾客投诉处理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在商品及价格方面严格进行自检自查,每月定期进行员工培训,统一思想,统一行为。打造诚信物美品牌,服务于顾客。

门店在2017年底参加了放心肉菜示范超市评选工作,顾客对于我超市的快速发展及进步给与了高度评价,也得到了区级领导乃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认可,此项工作的开展也使我们的诚信经营有了进一步提升。

今后物美超市杨柳青二店也会再接再厉,跟随西青区零售业的发展步伐,做出更大的贡献,发挥物美品牌的影响力,服务于百姓,真正做到让老百姓放心,让广大顾客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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