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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部门联合发文整治骚扰电话 违规将列入相关信用记录
来源 :工信部网站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8-02
据工信部网站30日消息,工信部、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等十三部门近日印发《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下称《方案》)的通知,《方案》称,决定自今年7月起至2019年12月底,在全国开展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包括全面清理各类骚扰软件、严格规范金融类电话营销行为等,并将违法违规行为列入相关信用记录。
《方案》介绍,将综合采用法律、经济、技术等多种手段,重点对商业营销类、恶意骚扰类和违法犯罪类骚扰电话进行整治,打击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合力斩断骚扰电话利益链,实现商业营销类电话规范拨打、恶意骚扰和违法犯罪类电话明显减少的目标。
重点工作包括,加强语音线路和码号资源管理,严格语音线路和“95”“96”“400”等码号资源的用户资质审查;加强电话用户合同约束,在合同中明确业务使用规范、用户违约责任和相应处罚措施;全面规范营销外呼业务,呼叫中心企业要对经营资质、自营和外包业务进行全面规范;全面清理各类骚扰软件,各互联网企业要全面清理网上“呼死你”等骚扰软件和设备信息,切断相关软硬件推广、销售和使用渠道。
此外,要全面提升技术防范能力,强化主叫号码鉴权和通话溯源,提升骚扰电话拦截能力,增强骚扰电话提醒和预警能力,增强骚扰电话综合管控能力,探索建立全国防骚扰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引导基础电信企业、移动转售企业、呼叫中心企业等加强对商业性电子信息的规范传播。
《方案》强调,严格规范金融类电话营销行为,严格规范贷款、理财、信用卡、股票、基金、债券、保险等业务的电话营销行为;严格规范售房租房电话营销行为,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医疗机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电话营销行为,严厉打击无证行医、非法医疗美容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旅游等行业的电话营销行为,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旅游等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健全完善商业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对于明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提供网络、技术、线路等服务的企业和人员,依法严惩,严厉打击各行政机关和电信、金融、医疗、物流、寄递等重点单位工作人员非法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
《方案》同时指出,各部门要依据职责,研究完善行业内电话营销管理规则,督促业内企业和机构依法规范开展电话营销业务,加大对电话扰民企业和人员惩戒力度,将违法违规行为列入相关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