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两级法院总攻“执行难”行动纪实:让失信“老赖”无处遁形

来源 :辽宁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7-19

建立不动产网络查控通道,在公交车车载电视上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法院院长亲自办理执行案件……

近几个月,针对法院判决“执行难”,葫芦岛一条条措施办法接连出台,一个个专项行动相继展开,一个个难啃的硬骨头执行案也被纷纷拿下。“葫芦岛两级法院向‘执行难’发起总攻,紧盯目标、精准发力,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法治的公平正义,为振兴发展创造诚实守信环境。”葫芦岛市主要领导这样表示。

深挖内功 建设执行铁军

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淑俐组建了一个院长微信群,成员是葫芦岛各个基层法院院长,“时间紧迫,微信可随时了解、指导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方便快捷,效率高!”王淑俐说。

层层落实责任制,领导干部带头,建设过硬执法队伍。“基本解决执行难”是葫芦岛法院的“一把手”工程,也是今年的首要工作,王淑俐不但坐镇指挥,还带领院领导班子成员亲自提级办理一批基层法院的执行案件。葫芦岛中院执行局长与各基层法院执行工作负责人签订“军令状”;中院党组成员和执行局中层干部对各基层法院实行“双包片”;建立了严格的督察、巡查制度,执行工作的每一项部署都必须按时汇报,落地有声,对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的基层法院领导,通报批评、约谈、警示,甚至严肃问责,而且在整体工作考核中,执行工作一票否决。

利用科技手段,为执行队伍插上信息化翅膀。积极使用华宇办案系统、执行指挥管理平台,执行案件全都在网上办理,每个办案节点都有时间要求,形成环环相扣的流程链条,提高了执行效率,也避免了消极执法、选择性执法、乱执行、执行不廉、作风不正等问题。系统实现与银行、车辆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等信息查询系统的对接,方便了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查找。葫芦岛两级法院全部实现了网络司法拍卖,确保被执行人财产及时处置、变现并交付,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截至5月末,全市法院网拍标的物总量为926件,成交金额15663.5万元,节省佣金672.5万元。

在决战决胜的关键期,葫芦岛两级法院190多人组成的执行铁军,与时间赛跑,周六、周日不休息,白天送达法律文书、接待来访,晚上整理卷宗。他们以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

善用外力 织密“天罗地网”

葫芦岛中院与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共同研发的不动产网络司法查控系统正式开通了。通过这一系统,执行法官可对被执行人、被保全人、担保人的不动产进行网络查询、查封、续查封、轮候查封、预查封、解除查封等操作,执行效率大大提高,也节约了司法成本。

这只是葫芦岛中院与其他部门加强执行联动,变“单兵出击”为“集团作战”的一个缩影。

部门联动,织密了查人找物的“天罗地网”。公安机关利用社会信息管控平台,用专业的侦查手段,查找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对法院在执行中决定拘留的人员,不打折扣,及时收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协助查询、冻结、扣划案件当事人的住房公积金;国土资源部门提供被执行人等的土地、房产信息。这些查人找物的特色举措,和最高法的执法系统带来的银行、车辆管理部门信息,以及正在酝酿中的移动通信运营机构手机定位被执行人的措施一起,使人难找、物难寻的执行难题得到进一步破解。

部门联动,建立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全方位曝光“老赖”。在葫芦岛广播电视台、日报晚报、政府网站、公众微信平台、繁华地段的大型LED屏幕、公交车的车载电视上,滚动播放或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照片。在失信被执行人的居住场所和工作单位,张贴限制其高消费的通告,并附有其照片和个人信息。与葫芦岛市发改委及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的葫芦岛分公司联合,对失信被执行人强制设置失信彩铃,失信被执行人被叫语音或短信提示内容为“您拨打的机主已被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老赖”寸步难行,2018年以来,共曝光1400多名失信被执行人,涉案金额6.12亿元;841起案件被执行人慑于压力主动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

攻坚钉子案 维护司法权威

动真格、出重拳、敢碰硬,葫芦岛两级法院展开了一系列专项执行行动,紧盯长期未结案件、涉党政机关案件、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违反财产报告令等硬骨头,精准发力。2017年以来,系列专项行动共清理积案3000余件。其中,涉党政机关特殊主体的执行案件共执结了64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6270.93万元。

一批“钉子案”“骨头案”被啃了下来。

2013年,被执行人某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沈阳市于洪区的54486.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该宗地上的建筑物有证照房产6处,抵债给申请执行人。执行人员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但被执行人情绪对立,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葫芦岛中院执行局最终决定实施强制搬迁,经过4天奋战,顺利将涉案厂房和土地交付申请执行人。

2005年,宋某与杨某发生纠纷,法院调解确认杨某应给付宋某45万元。但是杨某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没有以自己公司的名义进行经营。经法院执行人员与杨某反复沟通,双方达成一致,2015年端午节前,被申请人将欠款本金全部支付完毕。可是,2013年被申请人去世,案件陷入僵局。今年初,葫芦岛中院执行法官蔡晓勇捡起了这块“硬骨头”,他反复调查,多次暗访,终于了解到杨某生前经营了一个海参养殖场。他假扮购买海参客户,找到海参养殖场确切位置,依法予以查封。12年后,宋某终于拿到了执行款。

葫芦岛中院在办理一起执行标的达9600多万元的执行案件时,当日邮寄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得知被执行人拒绝履行给付义务后,马上到北京的各个银行查核,扣划了全部执行款项,十日内案件执行完毕。

今年以来,葫芦岛两级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拒执犯罪23起,司法拘留292人,发布“限高令”2443人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0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