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来源 :信用中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6-25

印发《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机构:
    为了贯彻党 的十 八大、十 八届三中、四 中 、五中全会精神 ,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 年)的通知 (国发 (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 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发 (2016)33号)、 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 (文明委 ( 2014) 7 号)等关于 " 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总体要求, 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完善进出口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国 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海关总署、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 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 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 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 局 、旅游局、法制办、中央网信办、银监会、证监会 、保监会 、外汇局、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工商联、贸促会、中国铁 路总公司联合签署了《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 合作备忘录》。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章关键字: 通知 海关 企业 备忘录 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