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 的通知

来源 :信用中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6-25

印发《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机构: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年) 的通知)(国发 (2014) 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 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 ( 2016J 33 号 )等文 件关于 " 褒扬诚信 、惩戒失信 " 的总体要 求,由国家发展改革 委和税 务总局牵头 ,人民银行、中央文明办、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 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国资委、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工 商联、铁路总公司联合制定了《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 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