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来源 :信用中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6-25

印发〈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 年) 确定的任务分工,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内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构建失信市场主体"一处违 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框架,营造良好市场信用环境,发展改革委、 工商总局、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 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 计生委、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 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旅游局、国家网 信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铁路局、民航局、邮政局、文物局、全国 总工会联合签署了《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现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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