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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信用约束故事(一)
来源 :和平区发改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0-25
“你好,我们公司去银行贷款,准备扩展业务,但是银行工作人员在审查资格时,发现我们合作社在经营异常名录里,不给我们贷款。银行工作人员让我找你们咨询。”2018年12月14日,天津某物流有限公司水先生来到天津市和平区劝业场街市场监管所,向工作人员小孙(孙琦)咨询有关情况。
了解到水先生的情况,小孙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状况——该公司因未按时报送2016年度年报,该公司2018年6月29日才公示2016年度年报,超过了法定时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盯着电脑屏幕上显示的2018年6月29日,水先生不好意思地说:“我们确实错了,公司的事情一多就把年报的事情耽误了。但是,眼前这次贷款对公司非常重要,时间上也比较紧,公司还是想争取一下。” “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水先生又焦急地问道。
小孙耐心地答复说:“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因‘企业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可向经办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所以,你们现在要提供补报的年度报告,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掌握了解决办法,水先生终于松了一口气,但还是忍不住说出心中的疑惑:“没年报只是违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怎么还能影响到银行贷款呢?”
小孙耐心解释道:“目前国家越来越重视信用建设,推行‘全国一张网’,就是刚才说到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个政府部门涉及企业的信用信息,都通过这个系统归集到企业名下,群众、企业乃至全社会,随时能查询到你们企业的信用状况。现在国家建立信用约束制度,38个部门对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会受到其他部门的联合惩戒。比如失信企业会在行政审批、银行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转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
小孙提醒水先生,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报,并向社会公示。未按规定报送年报,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水先生连连说:“我们马上准备材料,再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第二天水先生及时提交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经局领导审批,小孙将水先生的公司移出经营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