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视频会

来源 :信用天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2-1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志1125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于124日上午召开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视频会。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赵辰昕副秘书长主持,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连维良同志出席并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全国省市县三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地方信用信息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连维良同志指出:国务院办公厅将于近期印发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这个指导意见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标志性意义,标志着社会信用体系进入法制轨道,进入高质量发展模式,进入了全面提升的新阶段。

连维良同志对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提出了三点要求,“依法规范”“依法建设”“依法提升”。依法规范是对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要充分认识已有的成效,同时要清醒的认识问题,在各个环节都做到依法、依规、依政策,实施信用约束措施必须以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为依据,准确界定范围、建立目录清单、开展专项治理;依法建设就是要依法加强信用法治建设,要重点加强国家层面立法、地方立法、专门领域专项立法等三方面的工作,要把握好重要的法治原则;依法提升要乘势而上,着力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着重做好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即:更大范围、更大力度开展“信易贷”工作,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和告知承诺制,加大力度开展重点领域突出失信问题的专项治理,建立和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全面加强双公示工作,深入推进信用法治建设,持续加强信用工作队伍建设。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按照《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依法规范、依法建设、依法提升我市诚信建设,以更大的力度、更大的热情,认真谋划,扎实开展,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做实、做到位,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梁军同志,委信用管理处、市公共信用中心全体人员,各区发展改革委和各区信用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天津分会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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