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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信得益 失信受惩 珠海多举并用擦亮信用的城市底色
来源 :广东文明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8-06
2018年,珠海将迎来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市工作的评审验收。据了解,珠海市自2012年被列入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试点城市以来,连续五年在广东省“两建”考核中并列第一。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兴。对一座城市来说也是如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水准,不仅事关一座城市的荣誉,也影响其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珠海在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相关考核中能够牢牢占据第一,表明珠海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重点领域持续深耕,卓有成效。
当前,我国经济正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各类市场主体对风险管理和控制能力的需求空前高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对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形成便利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
但是,诚信缺失也屡屡成为公共事件中的高频词汇。从商业欺诈到制假售假,从偷逃骗税到学术不端,种种诚信缺失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和制约我国经济社会持续有序、健康稳定发展的顽症。这些严重失信问题造成的不良影响,也倒逼我们必须加快完善社会信用监管与奖惩机制。
近年来,珠海市围绕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市的各项任务,全面建设信用珠海,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打下了良好基础,在广东省乃至全国都走在前列。但着眼于未来的发展,珠海仍需进一步提升法制化、信息化、市场化水平,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形成“守信者走遍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良好风气。
加强诚信建设,首要在于完善制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仅靠市场机制本身的自我纠错和市场主体的自我约束难以达成,法规先行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也是规范诚信行为的重要保障。站在改革开放40周年的新起点上,加快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已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一环。2018年以来,珠海起草了《珠海市加强政务诚信实施意见》和《珠海市加强个人诚信实施意见》,为政务诚信、个人诚信建设提供了制度依据。以此为基础,珠海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制化探索,为信用珠海建设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障。
加强诚信建设,关键在于执行到位。不少专家指出,失信问题难以根治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失信的成本太低。很多时候失信不仅不需要付出代价,反而能捞到好处。在有的领域,“守信吃亏、失信得利”大行其道。从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来看,信用体系之所以能发挥作用,最重要的就是从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对守信者予以激励,对失信者进行惩戒。倘若一旦失信,无论经商就业、信贷保险,还是消费出行等各个方面都会受影响,可以说是“处处受限”“寸步难行”,让失信者在社会上难以立足。因此,我市应大力推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举全社会之力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社会共同治理格局。
加强诚信建设,创新在于技术引领。在“互联网+”时代,更要借助新一代信息技术,构筑社会诚信的“新防线”。据了解,在国家层面,已经建立了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发挥了很好的作用。立足打造国家信用示范市,珠海更应加快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打破数据“孤岛”,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高科技手段,提高信息采集效率和共享手段,实现征信审核、决策管理、智能预警、风险防控等应用,抢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未来制高点。
激浊扬清、捍卫诚信,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让诚信成为社会的底色,同样任重而道远。踏上“二次创业”的新征程,建设“新珠海、新经济、新生活”,更应深入推进全市信用建设工作,将信用组合拳融入工作全过程,不断探索挖掘创新特色亮点,全面提升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加快建设守信得益、失信受惩的信用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