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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去旅行 和平法院拘留“任性老赖”
来源 :天津政法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7-17
欠债不还,却多次外出旅行,6月19日,和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赵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图片由和平法院提供)
赵某和乔某曾向王某借贷450万元,无故不愿归还,王某将二人告上法庭。法庭判决王某胜诉,赵某和乔某需归还王某共计600余万元。但是,赵某和乔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无奈之下,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沟通未果,遂依法将二人的身份信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布限制高消费令。
不久,执行法官在调查赵某的财产时发现,赵某在被限制高消费期间,多次自费外出旅游。赵某被法官传唤到庭后,承认其违规自费旅游的行为。因被执行人赵某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了《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即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以其财产支付旅游、度假费用。因此,和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赵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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