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优化营商环境 “告知承诺制”让审批与监管联动

来源 :信用天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9-10

《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明确规定实行“告知承诺制”。这就需要监管跟得上,信用惩戒到位。

已经实施的《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明确规定,“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眼下,天津港保税区的汽车维修场所项目,就尝试实行了环评的告知承诺制。这家4s店,需要新建两个喷烤漆房。现在实行告知承诺后,不用交环评报告,也不用等审批了。

早建设意味着早收益,企业只需要在投入使用前,完成对废气、固体废物处理的环保设施建设即可。而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重要前提是,监管部门提前介入,进行事中监管。

从过去一刀切的“重审批”,到现在对风险小、污染可控的项目“宽进严管”,制度变化的背后,不仅企业受益,还能让有限的监管力量,用在刀刃上。

滨海新区审批部门,拥有179个事项的审批权限,要想大范围实现告知承诺制,就需要审批与其他监管部门无缝连接、审管联动。

过去,审批和监管是并行的,各负其责。但新实施的《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各级政务服务部门作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主管部门,同样也是审批部门。为了让告知承诺制顺利推广,滨海新区政务服务部门主动牵头,开发了一个新平台,解决“联动”中的漏洞。当前面的审批完成后,后续对应的监管人员,就会自动收到一条提示短信。通过手机登陆,查看详情,提示监管人员介入监管。

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的同时,还要加大信用惩戒的力度。眼下,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正在搭建一个全市范围内的联合奖惩监管系统,一旦企业受处罚信用降级,将来在社保金返还、人才积分落户、金融贷款等方面都将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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