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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视]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致被执行人公开信
来源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8-28
如今,“基本解决执行难”已经到了决战决胜阶段。周强院长强调,全国法院要全面发起总攻战斗姿态,一竿子插到底,一仗接着一仗打、全力打出权威,打出公信力,坚决攻克一切影响实现既定目标的难关,以“莫斯科保卫战”精神决胜“执行难”。
当前,全国法院都吹响了“战斗”号角,静海法院执行局按照上级法院及院党组的统一部署,出重拳、用猛招,直指欠账赖账的被执行人,在这里,我们以公开通告的形式,告知每一位被执行人,务必认清形势,打消侥幸心理,从自身和家人的利益、信誉考虑,主动到法院执行局报告财产状况,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果逃避债务、抗拒执行将被依法被强制执行财产、司法拘留、实行信用惩戒,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一、强制执行财产。只要未按执行通知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将依法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工资、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债券、股权、房产、车辆等财产。
二、司法拘留。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符合法定拘留条件的,人民法院将予以拘留。情节严重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三、实行信用惩戒。只要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法院将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失信被执行人名字将被公布在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百度、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等公共平台查询到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被执行人信用等级降到极低,无法申领信用卡、申请贷款等;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登记注册系统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登记申请进行自动拦截。
四、限制高消费。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禁止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装修房屋;禁止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等等。如果违反了限制令,将被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再次郑告被执行人,违法必然受到制裁,信誉不能打折,违法的代价越来越大,务必要认清形势,打消侥幸心理,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